什么是违法催收
催收公司违法吗
一、催收公司违法吗1、催收公司是否违法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1)催收公司如果是依照法律规定合法成立的公司,就不是违法的,公司进行债务催收的时候,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中的内容,不得暴力讨债;(2)采取暴力催收的公司,属于违法公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二、合法讨债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合法讨债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等;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债务人是公司的要保留搜集其经营证照复印件、银行帐户、公司法人或负责人及股东的个人信息等。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要保留搜集其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
3、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对于欠债的自然人,可以了解其单位的其他职工的收入状况、了解其家庭的消费状况;
4、要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制造、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做催收员犯法吗?
需要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催收公司是依法成立的,银行把自己的这部分业务包给催收或者叫讨债公司就可以说是合法的,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没有同意成立这样的讨债或者是催收公司,也就是说所有的催收公司也好,讨债公司也好,应该是不合法的,银行把自己的业务外包给不合法的企业,一个公司,显然这个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而且目前为止没听说过有委托给派出所去追收欠款的消息,也许是我孤陋寡闻,但派出所是没有权利去审判经济案件了,有权利的只有法院;所以如果判断没错估计这个催款的只是催收公司或者银行自己的催收部门。
2、银行和催收公司之间的所谓的约法三章,对于第三人来讲没有法律效力,换句话说,就是催收公司在催收过程当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银行是要负连带民事责任的,要负连带责任。
如果在催收过程当中,真的是发生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或者其他公司合法权益的时候,这些被侵犯权利的个人也好,公司也好,应该依法拿起法律武器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有关的主管部门反应,要求催收公司和银行共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催收是合法的吗
法律分析:是否合法,要看在什么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以及采取什么方式催收债务。
如果是在依法成立的单位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合法的方式催收债务,那么就是合法工作、并且通常情况下是安全的。
如果在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的企业从事债务催收工作、并且采取法律不允许的方式催收债务(例如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采取恐吓、殴打等方式),那就属于非法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恶意催收的定义
法律分析:恶意催收的定义有:
1、在上午8:00至下午9:00以外的时间进行催收。
2、同一天打电话、发短信超过3次。
3、骚扰家人、朋友。
4、用邮寄明信片等方式催债。
5、恐吓或威胁,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就属于暴力催收。
6、公开侮辱,公开侮辱借款人,并书写打字,挂横幅等攻击欠款人,就属于暴力催收。
7、损害名誉,将借款人的个人隐私通过网络传播,甚至PS不雅照片进行传播,那么就属于暴力催收。
8、拘禁、殴打,对借款人以及家人进行拘禁、殴打,对借款人的精神和身体造成伤害,那么不仅仅属于暴力催收,还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有关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恶意催收的法律规定
恶意催收的法律规定是,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不如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催收债务,但不能暴力催收债务。
如果比较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的话,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处理。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催收则是对企业坏账或个人欠款进行补救的民事行为。
催收的双方为债权方和债务方。
如果债务方无力或无心偿还债务,催收方通过一些民事方法对其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债务。
债权人恶意催收贷款肯定是不合法的,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不如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才能催收债务,但不能暴力催收债务。
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暴力催收的法律规定
暴力催收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在催收过程中故意挑起事端,与借款人发生口角,再纠集人员与对方大打出手,涉嫌聚众斗殴罪;
2、到借款人父母家中、单位里闹事,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罪;
3、巧立名目以支付调查费、差旅费等索要钱财,涉嫌敲诈勒索罪;
4、在催收过程中如果对借款人故意报复、伤害,那么涉嫌故意伤害罪;
5、为了让借款人尽快还钱,采用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涉嫌非法拘禁罪;
6、不断的采用电话轰炸、言语侮辱、爆通讯录的手段骚扰借款人及其身边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欠款催收管理制度,规范信用卡催收策略、权限、流程和方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发卡银行不得对催收人员采用单一以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考核方式。
第六十九条 信用卡催收函件应当对持卡人充分披露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和相关法规,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发卡银行联系方式,相关业务公章,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对信用卡催收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对相关信用卡账户进行备注,并开展核实处理工作。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