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3-07-26 03:34:23
重庆市公积金最大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根据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第一条 贷款额度1、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
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
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