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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久买房不查另一方征信

离婚多久买房不查另一方征信

刚刚离婚。

离了婚就不查对方征信了。

离婚多久买房不查另一方征信,第1张

当你去办理贷款时,其实就是以你个人的名义去办理贷款了,因为你目前已经离婚了,是单身状态,所以说房子贷款并不会去查你另一半的征信。

离婚对信用的影响:

1.这将减少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2. 不给予借款人优惠利率或提高贷款利率。

3.如有多个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将被直接拒绝。

4. 它对招聘、求职、租房甚至出国签证都有影响。

5. 征信不佳会被中央银行列入黑名单,这将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小编补充一、 离婚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

1.拖欠水费、电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将影响个人信用调查。

2. 如果借款者的债务太高。

大多数人已经有了,当购车贷款和购房贷款的还款金额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0%,信用卡的月还款金额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0%时,他们就会被列入不良信用报告系统。

3. 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贷款违约。

贷款本息未归还或者保证人正在归还的;如果有最近和两年内的贷款延期记录,也会被列入信用记录名单。

4. 借款人的信用卡过期了。

如果持卡人忘记还款或拖欠还款,一年内还款超过六次,也会被记录在案。

二、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规定的第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给予信用处分:(一)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的。

离婚买房不看婚前配偶的征信。

征信影响方面:

1、会降低借款人的贷款金额;

2、不给借款人优惠利率或使贷款利率上浮;

3、如果有多次的信用不良记录,会直接拒绝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4、对招聘求职、租房子甚至签证出国多个领域都有影响;

5、征信差会被列入央行黑名单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影响个人征信的行为:

1、拖欠水费、电话费度等其他的相关费用,这些小事都会影响到自己的个人征信;

2、借款人负债过高的话。

大多数人都已经有在购车贷款与买房贷款还款额超过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还有信用卡每月还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月收入百分之五十一样会被列入不良信用报告系统中;

3、借款人申请道办理个人贷款违约。

凡是有未还贷款本息或者担保回人正在代还的现象;以资抵债近期、两年内有贷款展期等记录,一样会也被列入信用记录名单上;

4、借款人信用卡逾期。

持卡者忘记还款或者一直拖欠不还的情况,1年内如果还款额次数超过六次也会被记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收入情况;(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

夫妻一方征信不好,离婚后还会影响对方吗?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离婚以后不会影响老婆。

父母或者子女是银行“黑名单”,征信不良,对其他家庭成员并无影响,因为银行发放贷款,只会查询申贷人的信用记录,家庭其他人员信用并不会查询,所以不会有影响。

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双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负有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离婚以后对老婆就有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人征信有问题离婚后还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不会,离婚后两人就是各自的独立体,是没有影响的,除非夫妻之间有共同的债务。

未离婚时配偶一方的征信不好是会影响到夫妻双方贷款的,贷款审核的过程中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是已婚状态所以银行在审核时会对个人和配偶进行审核。

只有违约不履行自己的责任或者欠债不还才会对征信有影响,但是如果本人在婚姻存续期间和自己的伴侣有过贷款行为,那么如果婚姻结束了,离婚后如果对方没有履行还款的责任,可能最后还是会影响本人的征信的,因为在贷款的时候是双方名义进行的贷款,可能会影响本人的征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有一方征信不好,离婚可以办贷款买房吗?

夫妻有一方征信不好,离婚可以办贷款买房。

办理贷款时夫妻双方的征信都是要看的,征信好的一方做主借款人,和银行协商办理。

办理银行贷款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

2、准备贷款相关资料;

3、客户经理贷款调查;

4、银行审批;

5、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6、落实抵押、质押、无抵押合同或其他保证合同;

7、银行放款;

8、贷后管理;

9、贷款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是,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借款人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银行流水;其他房产;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大额存单等;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夫妻一方征信不好离婚能贷款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信用只是针对个人的,如果双方离婚了,双方就没有关系了,信用那就更加不可能挂钩了,但是如果没有离婚的话,双方肯定是挂钩的,因为要评估整个家庭的环境以及条件,如果有一方信用不良的话,很可能导致无法贷款,因为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银行贷款的,所以最好是不要信用不良的,否则很难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新版征信报告对离婚买房到底有没有影响?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作为房贷的共同借款人,双方的征信都会出现贷款记录。

如果离婚后再次购买房屋,则属于购买二套房。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并没有房子或房贷记录,那么与征信不好的配偶离婚以后,就很大概率不会受影响了。

只要大家能够符合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就可以贷款买房。

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有房贷记录,那么离婚后共同借款人会同时显示负债,也就是说,主贷人与非主贷人再次买房都属于有房有贷。

再次申请时,离婚后的双方都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或者是多套房,那么就无法获得低首付,甚至无法申请房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律师分析:夫妻双方作为房贷的共同借款人,双方的征信都会出现贷款记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