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拓网>理财知识>家庭消费贷款合同已签订

家庭消费贷款合同已签订

如果签完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处理 –

如果签完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有三种处理方案,一是如果家里有经济实力可以筹钱全款购买,二是找开发商协商退首付(看自己合同的约定)。

三是去找你们当时违约的银行解决征信问题,不过想要消掉记录还是很难的。

家庭消费贷款合同已签订,第1张

扩展资料:贷款买房需要提前做好准备,以免房贷办不下来,我们需要注意和了解的是:

1、新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放款的时间差不多的。

2、新房贷款是开发商合作的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剩下的就是开发商和银行对接的问题了。

而二手房合同签完,定金交完,贷款下不来,就是自己的问题了,需要自我承担责任,因此在贷款前注意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征信问题。

怎么去判断征信是否有问题呢?有另种情况,能够避免这两种情况,贷款审批基本上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第一征信花征信花是指查询次数太多,每次在新平台申请额度,哪怕没有实际使用,也会留下征信查询记录征信黑一按照预期的频次,一年内连续3次逾期,或者两年内累计6次逾期,称作连三累六二是按照预期时间,通常90天以上的逾期,也是被称为征信黑如何防范征信黑、征信花呢?1、半年自助查询一次,及时了解征信情况2、理性借贷,避免贷款记录过多3、不逾期、不赖账、不相信付费修复征信4、道听途说的不要相信,及时向银行核实如果已经出现征信花、甚至征信黑的情况怎么办?征信花:

1、3到6个月内,不要再次查询,包括线上线下2、不要点击任何信用卡申请链接,也不要点击任何的网贷申请链接3、有可能的话重新申请一个手机号码,使用半年以上,但千万不要逾期征信黑:

1、将所有欠款及时还清,越早越好,不要再征信记录上形成呆账和坏账;

2、还清所有的逾期记录之后,等待5年,如果没有新的征信逾期发生,征信是可以自动恢复的。

果是你的贷款下不来的话,购房合同算是你违约,扣除违约金,应该是退你剩余的购房款。

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购买房子的开发商怎么样,有些可以考虑让您撤销合同更名。

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办法:

1、一次性付清剩余的房款。

2、换名字和贷款资料,重签购房合同。

如果以上两种都不能解决就只能选择退房了。

1、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和约相关内容的,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合同法里指定的比例。

2、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3、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做备案了,需要开发商跟购房者去房管局申请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在未能办理按揭时,应分清不能办理按揭手续的原因,如因购房者的原因而导致不能买房应由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卖房应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均无过错的,因不可归责的事由而导致的可以解除该买卖合同。

此时,买卖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

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

比如说,买卖合同签订了以后,由于开发商的资信不够,所以银行不愿意贷款,这种情况是有的,这种情况就是开发商的责任。

还有是因为买房人资信不够,比如记录不好,以前拖欠过银行的贷款,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买房人,这个就叫做可归责于一方。

因为这个原因银行不肯贷款,这一方肯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并不是说双方都有责任,而是由于新政出来之后,或者国家的银根缩紧,这个时候银行不肯贷了,如果不可归责于双方的,是一个政策的问题,这个时候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双方协议把购房合同解除掉。

但是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情况,一种情况是不能批,想贷八成可能八成都不批,还有一种可能批个七成,少批一成对合同履行不构成一个重大的影响,还得履行这个合同。

不能说申请八成银行只批七成,就不买房子了,这个时候就可能承担这个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 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

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参考资料:-购房合同参考资料:-贷款。

签了合同没放款生效吗

签了合同没放款也是生效的。

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内容发放贷款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并不会导致合同不生效。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生效应具有哪些条件合同生效应具有的条件如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签了合同没放款也是生效的。

如果贷款合同签了,是要放款的,一般情况下为1至3个月。

没有放款,可能是银行资金紧张,或者对提交资料进一步核实(银行为了安全,以防止贷款诈骗发生)。

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

2、核实贷款合同内容是否有误。

贷款合同中一般都会涉及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信息;

3、签订合同后可留存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签银行贷款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签订贷款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借款用途、币种、数额、利率、期限及还款方式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必须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并且还要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这些条款进行说明。

也就是说,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第二,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第三,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拿贷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签订贷款合同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

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前应仔细核实贷款银行的商业信息,该贷款银行是否具有按照约定贷款的能力及信誉贷款发放情况具体如何二、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信息,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应仔细核实这些信息是否有误。

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将这些信息打错的也不是不可能。

个人应仔细校对这些重要信息,校对无误后再签字。

此外,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没有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不平等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条款根本就不能算作合同的一部分,也就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三、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四、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解除合同。

五、签订合同后可留存一份。

为了方便后续的查看以及其他用处,个人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可以索要一份合同进行留存。

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后,合同的效力及于合同双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